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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期工程监理 更正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中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ZB23-034 采购品目:建筑工程

各潜在投标人:

惠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四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市直【2023】135),于2023年10月13日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粤公平)、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招标文件内容更正及澄清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3.7.3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及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更正为:

(1)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并由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个人电子签名确认后(无需先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及标注正副本),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及有关规定完成电子签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须知3.7.4投标文件相关事项要求:2.特别提示: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以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亲笔签名。

更正为:

2.特别提示:电子投标文件无需标识“正本”或“副本”,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以及投标文件封面须有二维码,扉页有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以及总监理工程师的亲笔签名或个人电子签名。

3、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关于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的声明函要求: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确认后,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总监理工程师:                    (亲笔签名)

更正为:

2.我方的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由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亲笔签名或个人电子签名确认后,按规定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上传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总监理工程师:                   (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作变更。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现代农业示范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广东中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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